交割铝期货要带的材料分两类,交割品为国产商品时和进口商品时需要的材料不同,具体如下:
1、国产商品: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;
2、进口商品: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、产地证明书、商检证书、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、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,经本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。国家税收、商检等政策调整的,应当遵守其规定,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。
铝期货交割的商品为铝锭,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铝锭的重量为25吨,溢短不超过±2%,磅差不超过±0.1%。
交割商品的包装要求:
1、每一交割单位的铝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、同一注册商标、同一质量品级、同一块形、同一包装数量(捆重近似)的商品组成。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,但要利于组手。每捆包装采用30-32*0.9-1.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,捆扎应当坚固,同时标有醒目的、不易脱落的产品商品标志、生产炉批编号及捆重。每捆重量不超过2吨;
2、到库商品中,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,应当重新组合,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,方可用于交割。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;
3、国产铝每锭重量为15KG±2KG、20KG±2KG或25KG±2KG。进口铝的形状应当为锭,每锭重量在12KG到26KG之间。